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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康宜訪談布魯姆:通往經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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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魯教授孫康宜訪談布魯姆:通往經典之路

2017-03-21 
批評家哈羅德·布魯姆

什麼是真正的大批評家?
——布魯姆訪談
作者:孫康宜

1982年秋,我應聘到耶魯大學教書。此後不久,即在一次偶然的場合中認識了布魯姆(Harold Bloom)教授。布魯姆的著作,我那時已讀過許多,他在批評領域上的視野廣博,以及在文學研究上傾注的熱情,我自然深為敬佩。在我的心目中,他所代表的,可以說正是美國早期詩人惠特曼(Walt Whitman)那種既沉著又奔放的精神。

布魯姆於1955年開始在耶魯執教,那一年他才25歲。我來耶魯的時候,他已是有名的教授,學術界的泰斗,但他對人向來沒有架子,對年輕人尤其和藹可親。因此,自從那次偶然認識後,我們見面的機會雖然並不是很多,但多年以來,我們在教學或學術上我和他還是有過不少的接觸和交流,於是在同事的關係中遂積累出幾分同行的友誼。每年開學的時候,我總不會忘記督促我的讀中國古典詩詞的學生們去選聽他的美國詩歌課。

一年前,布魯姆突然生了一場重病,病情嚴重到不得不停課病休的程度;消息傳來,令人擔心。今年他的身體已逐漸恢復,又開始在學校裡開課了。因此,我一直在想,何時要抽空到他家裡去探望他一下,但又怕會打擾到他病後的休閒時間,故遲遲不敢打電話給他。正在猶豫之間,我收到了《書城》的編輯凌越先生的來信,說要請我對布魯姆教授做個訪談。凌越還特別準備了幾個題目,希望我能代表他,直接向布魯姆請教。

今天是星期五,我和布魯姆約好了下午兩點在他的家中會面。按了門鈴,只見布魯姆的妻子Jeanne微笑地為我開門。一分鐘之後,布魯姆慢慢地從房裡走了出來。我發現他不但穿了西裝,還戴上了領帶。這次見面,他顯得格外消瘦,但眼睛依然放出了兩道智慧的光芒。

“啊,你真準時,和我意料中完全一樣!來,來, 來,請坐在那邊……,”布魯姆紳士派地為我脫下大衣,慢慢就走向客廳,右手指向窗前的沙發。他一面在我的額頭上輕輕地投下了一個友好的親吻。

“布魯姆教授,很久不見,你身體看來還好……,”我很高興地坐了下來,開始拿出錄音機和照相機。“很抱歉,我今天看起來有點兒像新聞記者。”我瞇著眼,開口說道。

“不要再喊我作布魯姆教授了,否則我還要喊你作張孫康宜教授,多麼麻煩呀。咱們一言為定,從此你喊我哈羅(Harold),我喊你康宜,好嗎?對了,首先讓我們先試試看錄音機管不管用。……。”

這時,他開始情不自禁地朗誦起美國詩人Hart Crane的詩句來。他的視線朝著窗外,聲音鏗鏘,節奏穩重。從他的眼裡,我看到了一種溫潤的光影。我注視著他,自己好像也進入了另一個世界。

美國詩人Hart Crane

幾秒鐘之後,我打斷了他。“好,哈羅,我想錄音機沒問題了。我們現在就開始正式訪談吧。今天我想把題目分成兩組;一組是《書城》的編輯凌越先生所提出的三個問題,一組是我自己想向您請教的問題。第一組的問題是非得要問的,但我的問題則是次要的,要看時間和情況而定。”

“當然,當然,” 他點頭同意。

“凌越想問你的第一個問題是:由於翻譯滯後的原因,一般中國讀者熟悉的美國詩人最新的也是金斯堡(Allen Ginsberg)、阿什貝利(John Ashbery)這一代了。可否請您向中國讀者推薦幾位值得關注的中青年一代的美國詩人?”

“首先,我想說的是,阿什貝利確實是一流的偉大詩人,但金斯堡,雖然他是我的老朋友,我必須坦誠地說,他其實說不上是個詩人。至於年輕一代用英語寫作的詩人們,我最推崇的有兩位。第一位是加拿大的女詩人Anne Carson,她今年大約52歲左右;她是一個十分傑出的詩人,她的詩風強而有力,很奔放,很有獨創性。她的作品有幾分近似於十九世紀的詩人愛米麗•勃朗特(Emily Bront)和荻金蓀(Emily Dickinson)。[1] 另外一位美國詩人Henri Cole也十分傑出,我以為他是當前最優秀的美國年輕詩人。他的詩風具強烈的感染力和極端的形式美,有些古典的味道。他已出版了五本詩集,包括最近的《中地》(Middle Earth )。過去他兩本最為有名的詩集是:《事物的外觀》(The Look of Things )和《可見的人》(The Visible Man),都是十分感人的作品;前者的書名取 美國前輩詩人Wallace Stevens的詩,後者則取自Hart Crane的詩。Henri Cole今年大約46歲。我看年輕一代中,大概就是以上兩位詩人最為出色了。至於更年輕的作家群中,因為實在太多了,一時很難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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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nne Carson已出版了的詩集和散文集有﹕(1)《男人下班後》(Men in the Off Hours) (2)《清水﹕散文與詩》(Plainwater: Essays and Poetry);(3 )《紅色自傳﹕一本用詩寫成的小說》(Autobiography of Red: A Novel in Verse);(4)《玻璃、反諷、與上帝》(Glass, Irony and God) ; (5)《苦樂參半的愛情》(Eros the Bittersweet)。其中《苦樂參半的愛情》一書則以希臘女詩人沙弗(Sappho)的話語為該書的引言﹕“是沙弗最先把愛情視為苦樂參半的/ 凡是愛過的人都會同意……。”最近Anne Carson 又編了一本沙弗詩集, 題為《要不然, 就在冬天﹕沙弗詩集片斷》(If Not, Winter: Fragments of Sappho).加拿大的女詩人Anne Carson
Henri Cole

“謝謝你的回答。相信中國讀者們一定會開始讀Anne Carson和Henri Cole的作品的。”我停了一下,接著說:“《書城》編輯凌越想問的第二個問題是:您好像在觀念上和新批評派有比較多的分歧,可否請您談談對新批評甚或對整個現代派文學的看法嗎?凌越主要是想知道你對這個問題有什麼較細緻的見解。”

“啊,這個問題恐怕要從我的教學生涯開始說起了。明年就是我在耶魯教學五十週年了。在這漫長的五十年間,我曾經為了我的文學信念,持續地打了四次大戰。我的第一次大戰其實就是反新批評派的一場戰爭。當時我只是一個年輕的教授,但我卻很大膽地批判了當時正在風行的新批評派的幾個大將,其中包括一些我在耶魯的師長們,例如Cleanth Brooks、WK Wimsatt、Robert Penn Warren 等人。當然,Warren 教授後來終於成了我的好友,但那是很久以後的事。我之所以反對他們,主要因為他們破壞了英文詩歌裡的偉大傳統——那就是從喬塞(Geoffrey Chaucer),莎士比亞, Edmund Spencer, 米爾頓(John Milton), 布雷克(William Blake), 渥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 雪萊( Percy Bysshe Shelley), 濟慈(John Keats), 布朗寧(Robert Browning),但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一直傳承下來的 固有傳統。此外,我發現那些新批評家們也企圖打倒早期美國的經典作家們——如惠特曼, 荻金蓀,埃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等。所以我這些年來完全致力於提升傳統經典的工作,我想我的工作還是很有效果的;至少大部分的文學經典都已經重新得到它們應得的地位了。當然這些經典也包括二十世紀的一些傑出作——如Wallace Stevens ,Hart Crane,葉慈(William Butler Yates), 勞倫斯(DH Lawrence)等。你知道,我基本上反對艾略特(TS Eliot), 龐德(Ezra Pound), William Carlos Williams等人的詩歌理論,雖然他們個別都是十分傑出的詩人。後來,在打完“反新批評”之戰後,我又轉移了一個戰場;那就是所謂的“反解構”之戰。其實那是一場“反法國侵略”(against the French invasion)之戰。 在那場戰爭之中,許多我的攻擊目標都是朋友兼師長——如保羅•德曼(Paul de Man), 雅克•德里達(Jacques Derrida), J. Hillis Miller。其中主要的爭論重點是有關“意義”的闡釋問題——那就是,“詩歌怎麼會存在意義”(How poetry can mean anything)的問題。結構主義者以為詩歌的意義都是不可決定的(indeterminate),因為語言本來就是不可捉摸的。但我不同意;我以為語言本身不能為我們負起思考的作用。我認為,哲學家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不能為我們闡釋詩歌的意義;但莎士比亞卻能,因為他早已透過他的劇本點出了詩歌的真義……。總之,後來打完了這場規模宏大的“反解構主義”之戰後,我發現自己又進入了第三場戰爭,那是一場似乎永遠打不完的戰——其實一直到目前, 美國的校園裡還普遍存在著這場戰爭的餘波。原來,那是1967年從加州伯克萊大學開始的一種“對抗文化”(counter-culture)的潮流,從此美國的大眾文化和學術界喪失了美學的原則,逐漸被種族、性別、性傾向等考慮所支配。我曾經把這一股“對抗文化”的潮流稱之為“憤怒派”(School of Resentment), 因為屬於這個派別的人的內心都充滿了憤怒,完全失去了對美學的尊重。真的,打了這麼多次戰,我已經感到十分疲勞。但沒料到,不久前我又不知不覺地捲入了第四個戰爭。我看,最近在整個英語界和西方文化界裡所發生最為可怕的一件事, 就是大家普遍地提倡那令人啼笑皆非的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文學;人們甚至盲目地讓它取代了傳統的兒童文學。在我看來,這是一件最為令人感到可恥、愚昧的文化潮流。我因而也加入了這場文化爭論——例如,在《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中,我都強烈地攻擊這種Harry Potter文學,而且也會繼續反對下去。此外,最近美國國家書卷獎(National Book Award)居然頒給了暢銷書作者Stephen King。Stephen King是一個三流的作家,他完全不懂得何謂美學,也不懂得什麼是人生的認識論終極價值。他完全投合大眾之所好,這是我感到最不可救藥的。從前曾經有人稱我是一個“抬槓批評家”(antithetical critic),我想,或許還有些道理。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批評家,所以沒有人會請我參加他們的社團或俱樂部。

“那麼,哈羅,你理想中的前輩批評家是誰呢?” 我趁機打斷了他的話。

“哦,在西方批評史中,我所尊敬的英雄人物就是約翰生(Samuel Johnson),羅斯金(John Ruskin),裴特爾(Walter Pater),王爾德(Oscar Wilde), Kenneth Burke, Northrop Frye, William Empson,還有我的好友George Wilson Knight (已於1985年去世)。[2]總之,我的立場一直是,詩歌絕不可被政治化(politicized) 。 ”他說這話時,面部的表情顯出了幾分沉重。我看得出,他正在為英美大眾文化的價值觀感到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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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eorge Wilson Knight 的作品包括以下諸書﹕《火輪》(The Wheel of Fire ,1930), 《帝國題材》(The Imperial Theme, 1931), 《生命冠冕》(The Crown of Life, 1946) , 《金色迷宮》(The Golden Labyrinth , 1962), 《被忽視的動力﹕關於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文學》(Neglected Powers: Essays on 19th and 20th Century Literature ,1971)。此外, 他也寫過不少劇本、詩歌、以及自傳。

接著,我問他:“沒想到您會崇拜文學批評家Empson。 Empson不就是您所討厭的新批評派的其中一員嗎?”

“哦,Empson 雖然被歸納為新批評派的一員,但他的文學觀點比Wimsatt等人高明太多了。我很尊敬Empson,因為他基本上是尊重傳統文化的。唯一讓我感到不解的是,他後來居然成了擁毛派,而且還十分欣賞毛主席的詩詞。”

“我知道中國人一直很欣賞Empson,主要是因為他從前住在中國,也曾在中國教過很多年的書,他因此也對中國人有著深厚的感情吧。”

就這樣,我們的訪談無形中轉到了中國文化。布魯姆告訴我,他一向很崇拜中國文化,在康乃爾大學讀書的時候, 他曾經學過兩年的中國語文。他說,他讀過《詩經》《楚辭》、李白、杜甫等經典作品的英譯,知道古代中國曾經出過和但丁一樣的偉大詩人。他也讀過不少有關儒家、道家、佛教的書籍,所以一直很羨慕中國那種悠久而成熟的文化傳統。他以為,在西方,除了蘇格拉底以外,真的沒有第二個人能比得上孔子的文化修養。他還順便告訴我,他多年來在耶魯最好的朋友就是著名的中國歷史學家史景遷(Jonathan Spence)。他說,史景遷的妻子金安平博士(也在耶魯執教)正在開始撰寫一部有關孔子的書,他為此事感到高興,因為中國古老的文化傳統是有必要持續下去的。
歷史學家史景遷

“啊,如果您真的那麼崇拜中國傳統文化,為什麼在最近所出版的Genius (《天才》)一書中,並沒介紹任何一位中國作家呢?”我忍不住問道。“您既然收入了日本《源氏物語》的作者紫氏部,為何偏偏漏掉了《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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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布魯姆這本書的全名是Genius: A Mosaic of One Hundred Exemplary Creative Minds (《天才﹕有關一百位文學創造家短評》),該書於2002 年由紐約的Warner Books出版公司出版。

一聽到這樣一個問題,布魯姆很快地反應道:“啊,那怎麼說呢? 那實在是因為我對中國文學知道得不夠多、不夠透徹,才不敢隨便談論的緣故啊。中國傳統如此地久遠,如此地複雜, 我覺得自己真的沒有足夠能力來研究它。除非我能到中國去住個一年半載的,否則絕不可能完全了解中國文化。但我今年我已經七十三歲了,加上身體又如此地衰弱,恐怕這一輩子是去不了中國了。反之,日本《源氏物語》的英譯本早已經進入了英語的世界中,我很年輕時就開始閱讀Arthur Waley的節譯本,後來又讀了Seidensticker 的全譯本,加上該書對於西方讀者來說,較為容易掌握,所以我很自然地就把它包括在我的那本書中了。”

這時,我看了看表,發現時間已經不多了,距離訪談結束的時間只有半個小時而已。我想,我們的訪談似乎不能再離題太遠了。

於是我說:“我還沒問完凌越所要問的所有問題呢。他的第三個問題是:有一種觀點認為,現在的西方詩歌由於限於形式化的旋渦中,已經越來越背離詩歌核心的力量了。《書城》10期發表的楊煉和阿拉伯詩人阿多尼斯的對話就是持此觀點的,很想知道您對此是怎麼看的。”

“我當然不知道那位中國詩人和阿拉伯詩人談話的上下文。但我個人的看法是,雖然西方的大眾文化很有問題,也有許多女性主義者寫了不少壞詩——因為它們都太過於政治化——但整個說來,那個承續下來的美國詩歌傳統還是十分穩固而強大的。例如,Geoffrey Hill,Seamus Heaney,阿什貝利,還有我們的耶魯同事John Hollander等人都出版了許多一流的作品。最近剛去世的的詩人AR Ammons也十分優秀。此外,上一輩的女詩人Elizabeth Bishop也是美國文學史上屬一屬二的傑出詩人。所以我認為美國的詩歌傳統還是很有生命力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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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eoffrey Hill (1932- ) 較為有名的一首詩題為﹕“September Song” (“九月之歌”)。Elizabeth Bishop(1911-1979)寫過一首題為“Fish” (“魚”)的詩, 特別膾炙人口。AR Ammons(1926-2003)曾寫過一首獻給布魯姆教授的詩, 題目是﹕“The Arc Innside and Out: for Harold Bloom” (“方舟內外﹕ 獻給哈羅.布魯姆”) 。

“好,” 我微笑地說道,“現在既然已問完了凌越先生所要問的問題,我想開始問我自己想問的問題了。我想知道的是:你目前對“浪漫主義”的看法如何?記得,從前加州大學鵝灣校區剛設立Irvine-Wellek 演講系列時,他們請您作第一個演講者,當時該系列的主編Frank Lentricchia 就用“浪漫”一詞來形容您;他說, “浪漫”不僅指一種詩學的方向、一種形上學、一種歷史的理論、也指向一種特殊的生活方式。我第一次讀到那段文字時,深受感動。你現在還同意Frank Lentricchia 的說法嗎?”

“同意,完全同意。”他用一種回憶式的、冷靜的表情說道。“然而,我從前的耶魯學生Jerome McGann (一個新歷史主義者)卻在一本題為《浪漫主義的意識形態》(The Romantic Ideology)的書中,狠狠地批評了我。[5]他認為我和耶魯同事Geoffrey Hartman等人完全把“浪漫主義”的定義搞錯了。但我至今仍然深信,浪漫主義的靈魂就是我所謂的“浪漫主體性”;換言之,是那個主體性涉及到了人的自覺精神。那種浪漫的主體性有別於歐洲的理想主義(European Idealism),它其實和世界上所有的“智慧文學”(wisdom literature)有些相通之處。它使人想到了中國古代儒家、道家的生命態度,也令人想到希伯來人的聖經傳統。總之,後來的主編把我在鵝灣的那一系列演講編成了集子,終於出版了《破器》(The Breaking of the Vessels )那本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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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此書於1983 年由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Jerome J. McGann 於1966 年自耶魯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後來曾執教於芝加哥大學、倫敦大學等校。除了《浪漫主義的意識形態》一書外, 他還寫了不少有關其它方面的書籍
The Breaking of the Vessels

“啊,我還記得1982那年,我剛到耶魯,正巧到Henry Schwab先生的書店去買你的《破器》那本小書……。”

“我想,那就是我第一次遇見你那一次,是嗎?啊,我想起來了……。”他張大了眼睛,很興奮地說道。

“對了。能在書店遇見你,實在很巧。因為我一直有一個問題想問您——那就是,作為一個文學作品的長期讀者,你個人是怎樣來閱讀詩歌的?”

“我很喜歡這個問題,因為我從小就喜歡閱讀。我閱讀的速度向來很快, 記得我大約三十五歲時,閱讀之快,有如閃電。而且記憶力從小就很強,可以說是過目不忘。因此,幾乎所有的英語詩歌我都能背誦; 就連有些散文篇章,我也能背得出。在這一方面,我基本上是聖奧古斯丁的忠實信徒;聖奧古斯丁以為天下萬事均得靠記憶,我也相信,一個人是靠記憶來擁有一切的。我那非凡的記憶力使得我的教書工作顯得十分容易;我幾乎可以不帶書本去上課,但為了防備萬​​一,我還是帶著書去學校。我認為今日美國教育最大的缺失就是,美國兒童從來沒好好學過如何閱讀,因此他們長大之後,所讀的書就越來越少了。”說完這話,布魯姆不知不覺地嘆了一口氣。

布魯姆的朗誦

我接著說道: “剛才我們談到“浪漫”的意義,但我忘了問一個最後的問題:您覺得自己是個浪漫的人嗎?”

“不,我一點兒也不浪漫!我基本上是個教書的人,也是文學批評家兼學者。 我的工作主要是教人如何欣賞詩歌;可以說,和你的工作差不多。可惜現在從事這種工作的人太少了。所謂“閱讀詩歌的藝術”(the art of reading poetry)早已在美國大眾文化中失踪了,這個現像很讓我失望。因此多年來,我一直在準備一系列有關“最佳英語詩歌”(“The Best Poems in English”)的書。我的妻子Jeanne已把我的那些稿件整理好收在箱子裡了,但還沒出版呢……對了,說到教書,我特別喜歡你的幾個中國學生——例如已經在Rice大學教書的錢南秀, 還有你最近送來我班上學美國詩歌的王敖和黃紅宇。他們都是很聰明的學生,也真正地熱愛詩歌。我覺得,中國人好像特別能欣賞詩歌,這可能和中國古老的傳統有關。 因為,我知道,孔子從頭就很尊重詩歌,從來不會貶 詩歌 。然而,西方的傳統就不同了。例如,蘇格拉底一直設法把哲學與詩歌分開來,甚至對立起來……”

突然間,電話鈴響了。原來是,有人打電話來問布魯姆,問他什麼時候要到墨西哥去領獎。這時,布魯姆忙著站起來接電話,Jeanne就趁機走過來,悄悄地在我的耳邊說道: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哈羅剛得到了有名的Alfonso Reyes獎,他下個星期要去墨西哥的Monterrey城領獎,我要陪他去呢。”據說,那個文學獎是為了紀念墨西哥的偉大作家Alphonso Reyes(1889-1959)而設的。[6]  著名小說家博爾赫斯(Jorge Luis Borges)就曾經得過那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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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onterrey為Alfonso Reyes的出生地,故領獎處設於該地。

於是,我走過去,伸出雙手向布魯姆說聲恭喜。這時突然想起了李白在“贈孟浩然” 一詩中的結尾兩句:

高山安可仰?
徒此挹清芬。

確實,眼前的布魯姆擁有那“高山”似的文學修養,豈是平常人所能仰及?我只是徒然效法他那“清芬”的學養罷了。

今天,在開車返回的途中,我再一次鼓勵自己必須更加勤奮閱讀文學經典。那條求知的路確實很長,很長……。

2003年10月3日
寫於耶魯大學

孫康宜,美國著名華裔漢學家。原籍天津,1944年生於北京,兩歲時隨家人遷往台灣。1968年移居美國,曾任普林斯頓大學葛斯德東方圖書館館長。現為耶魯大學首任Malcolm G.Chance'56 東亞語言文學講座教授,曾獲美國人文學科多種榮譽獎學金。2015年4月當選美國藝術與科學(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學院院士。2016年被選為台灣中研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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