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記一下「老蓋仙」夏元瑜(他米壽時自稱二八年華;Wikipedia 說他86/87歲.......),得 王鼎鈞此篇:七○年代的書和我(上),應該是他的回憶錄之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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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代的書和我 王鼎鈞 (20090204)
--> 有一個名詞叫「版稅屋」,作家可以用版稅買房子。
有沒有人管小說家高陽的汽車叫「版稅車」?他是第一個駕車送稿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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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元瑜-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_書 - Wikipediazh.wikipedia.org/zh-tw/夏元瑜Translate this page夏元瑜(1909年-1995年),祖籍浙江杭州,出生於北平。 ... 夏元瑜認為,「製作標本時,要當作一件藝術品來做,雖然是一件死的標本,神態上還是應該讓人有栩栩如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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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代的書和我 王鼎鈞 (20090204)
--> 有一個名詞叫「版稅屋」,作家可以用版稅買房子。
有沒有人管小說家高陽的汽車叫「版稅車」?他是第一個駕車送稿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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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書既然有利可圖,馬上有人以盜印為業,照相製版的技術降低了盜印的成本,也縮短了他們作業的時間。讀者反對盜印,卻以買盜版書為樂,因為它便宜,這是經濟行為與道德行為的矛盾。
七○年代,台灣步入「讀者養活作家」的時代,市場掛帥的利已見而弊未顯,「趣味純正」仍是大多數讀者的首選,大體上還沒有「劣幣驅逐良幣」,只是「零錢驅逐大鈔」,通論不如漫談,體系不如語錄,大餐不如零食,後來有人歸納為「輕薄短小」。
讀者難為的時代
法令規定,作家可以出版自己寫的書,我很想自寫、自印、自銷,做一個自食其力的單幹戶。幼年時期,我見過隱士一樣的自耕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 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詩人如此美化了他們。我心目中還有寫「湖濱散記」的梭羅,他自己製造鉛筆出售,我也沒忘記鄭板橋,他畫竹畫蘭,「不使 人間造孽錢」。
一九四九年我到台灣的時候,本土的成年人大半讀日文,讀古典漢文,沒有讀「的呢啊嗎」的習慣,青少年還在國音注音符號的幫助下「學而時習之,不亦苦哉。」沒有接受文學作品的能力,外來的「徙入者」壓力大,心情壞,飽受現實煎熬,還是一疊白紙對他用處比較大。
再說大家也窮,沒有餘錢,我手邊還有幾本舊書,使我想起當年做一個讀者也難。施翠峰譯「哈里我是純潔的」,九十四頁,一九五二年出版,每冊新台幣五元, 可以買五個山東大饅頭,全家一飽。張愛玲「秧歌」,二一○頁,一九五四年出版,每冊新台幣七元,夫婦二人一家兩天的菜錢。我還藏有一本當年的禁書,茅盾寫 的「世界文學名著講話」,開明書局出版,二八五頁,我從舊書攤偷偷摸摸買到,售價二十元,人人說「你真捨得」。
我必須記下,一九六八年、台灣的第四個「四年經濟計畫」完成了,民眾的收入年年增加,一九七七年(我退休生效的這一年),每戶平均所得新台幣十二萬元,郵政局的儲蓄存款共計五百億元,存戶都是基層公教和小康人家。孩子們口袋裡有了足夠的零用錢,每逢星期天書店裡擠滿了男女學生。
我必須記下,一九六八年九月,台灣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小學畢業生不經考試,直接升入初中,從此青少年的教育程度全都提高了。省政府增 設一百七十一所初中,七千六百九十八個班。到一九七○年,台灣已有一千萬人受過小學以上程度的教育,出現「全民閱讀」的盛況。我們曾經應邀參觀成衣加工出 口,偌大的廠房裡望不盡的縫紉機,縫衣的女工都是小姑娘,有人在縫紉機上擺著一本書,一個鈕釦釘好以後,下一個鈕釦對準針眼之前,她朝書本瞄上一眼,她看 的那本書竟是錢穆的「國史大綱」。
有一個名詞叫「版稅屋」,作家可以用版稅買房子。有沒有人管小說家高陽的汽車叫「版稅車」?他是第一個駕車送稿的作家。
出書既然有利可圖,馬上有人以盜印為業,照相製版的技術降低了盜印的成本,也縮短了他們作業的時間。讀者反對盜印,卻以買盜版書為樂,因為它便宜,這是經濟行為與道德行為的矛盾。一本書如果暢銷,它在發行後一個月之內就被盜印本逐出市場,作家和出版人都只是為盜印犯做馬前卒,長此以往,台灣文學的發展必然因之遲緩,也許萎縮。
第一個砲打盜印業的英雄是小說家王藍,他為了保衛長篇小說「藍與黑」的版權挺身出戰,我參加了他這一役。他在法院裡頭打官司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法院之 外,他遊說國民黨部、內政部、立法院和新聞媒體,呼籲保護所有文藝作家的權益,他把主觀的利益客觀化。他是「制憲國大」的代表,口袋裡裝著中華民國憲法, 那時公私集會大半邀請他發言,他當著台上大官大老的面,向會眾誦讀有關保護著作權的條文。他集新聞記者、抗日英雄。民意代表、小說作家、政党骨幹於一身, 熟悉運作技巧,加上口才和儀表出眾,把這個冷問題炒熱了。
說來好笑,那時候政府官 員都忘了版權應該受到保護,中央黨部居然有人表示,保護版權助長文學作品商業化,正確的辦法是多設文藝獎,提高獎金,引導創作的方向。南部有一位作家跟盜 印者對簿公庭,承辦檢察官認為翻印好書乃是一樁功德,予以「不起訴處分」,於是盜印者拿著法院的文書四處宣傳,自稱「合法翻印」。萬事起頭難,難在改變大 家的觀念,王藍在這方面是個先鋒。
許多作家,包括我在內,也讓自己的權利「睡眠」了,文章發表後拿到稿費,好像這就是全部的收益,出版單行本如果還有錢,那就是「外快」,有時候書已上市,「外快」沒有蹤影,也可以「安之」而已,王藍為版權奮鬥,多少人笑他自我宣傳。
甦醒的權利
我配合戰役寫了好幾篇文章,出席有關會議助勢,案件開庭審判,我到法院旁聽,發現被告神態恐懼,知道事有可為。這一役的戰果是,法院之內王藍勝訴,法院 之外,內政部答應修改著作權法,加重對盜印的處罰,中央黨部允諾從中協調,早日完成立法手續,大家從「權利睡眠」中醒來,一個面團團和氣生財的出版商,也 辣手把盜印者送進監獄,連黨國大老王雲五都親自率領警察去逮捕現行犯,他是商務印書館的負責人。作家巡查大小書店,搜羅盜版。我和隱地也曾遠征桃園鶯歌等 地,追究出售盜版書的書商。
那時著作人要享有著作權,先要經過政府審查認可,大家紛紛向內政部申請登記,這才發現、官僚習氣嚴重,手續諸多不便,要求仿照英美各國改為登記生效,這些願望多年後一一實現,其間又經過許多人持續努力,記得作家林海音、符兆祥都曾是重要角色。
春江水暖,形成文學市場的黃金十年,白銀十年。有一位朋友勸我退休以後搞出版,他說,「你的書白紙印上黑字就是錢」,一部稿子送到工廠排印,你開出兩個 月兌現的支票,你再把新書出版徵求預約的廣告送到報社,開給他一個月以後兌現的支票,廣告登出來,讀者四面八方向你的帳戶裡匯錢,這筆錢夠你付廣告費,書 印出來,你批給中盤商,再用他的錢付印刷費。「你看,這簡直是無本生意嘛」!
在此之前,出版社給我出過八本書,手裡握著自己的 書,那種溫軟的感覺,像母親的手掌撫摩你微微發燙的前額,我喜歡那種感覺。據說某些人手中握著鈔票的時候有這種感覺,他們發財,有些人手中握著大印的時候 有這種感覺,他們升官,有些人握著手槍的時候有這種感覺,他們從軍作戰,或者成為將軍,或者成為枯骨。如果你握著書本有這樣的感覺,那也就注定了你的命 運。
碎琉璃的命運
以前那八本書銷路很差,看相的人說,我得五十歲才會「成功」。我絕對無意提倡命相之學,生命中有此「插話」,聊資談助而已。我告訴自己,歲月驚心,再不可有一日空過。
如果我開一家出版社……?我猶豫過。那年代作家和出版社的關係猶如怨偶,書難銷,害出版人白費力氣,作家總懷疑出版社的帳目弄虛作假。出版社賺錢也真 難,某出版社老闆騎著腳踏車,沿街向書報攤收賬,擺攤的退役軍人扯住他的領帶要打,恰巧我碰見了,走上前抬出警備總部壓住他,我知道警總有人負責仲裁退役 軍人和一般民眾的糾紛,怕退役軍人受歧視,也防止退役軍人欺負平民。出版賺錢這樣辛苦,想要他和作家共安樂,恐怕也是希望他作聖賢,玩票寫書,種種流言可 以付之一笑,寫書謀生就要另當別論。自已經營自己的書,一切自作自受,心安理得,倒也能斷卻許多煩惱,如果連連打出王牌,奠定基礎,還可以給朋友盡一點心 意,那有多好。
我想自己先為賺錢出幾本書,安定生活,再清心寡欲寫,那未必淨賺錢的書。「開放的人生」完稿,有九家出版社爭取出版,小說家隱地創辦的「爾雅」著了先鞭,我的事慢慢來,他退伍創業,應該優先。我的「碎琉璃」先成,小說組同學蔡文甫的「九歌」列為第一批新書,我得給他壯膽,他手中有了「老蓋仙」夏元瑜,台大教授葉慶炳,加上我,才投下資本。好吧,我還有明天。
順便記下出版界的一則小掌故。某一出版社的老闆S,對「碎琉璃」很有興趣,我告訴他,這本書只能給「九歌」。文甫兄打算把這本書擺在第一批書的第一 本,S告訴文甫,「碎琉璃」三個字不吉利,於是夏老的「萬馬奔騰」調上來,這年的生肖恰好是馬。廣告刊出後,S又來找我,認為「碎琉璃」沒有得到重視,屈 居第二,他預約我的下一本書,許以「好好的安排」。我說,如果有下一本,我要自己出版了。(上)
七○年代,台灣步入「讀者養活作家」的時代,市場掛帥的利已見而弊未顯,「趣味純正」仍是大多數讀者的首選,大體上還沒有「劣幣驅逐良幣」,只是「零錢驅逐大鈔」,通論不如漫談,體系不如語錄,大餐不如零食,後來有人歸納為「輕薄短小」。
讀者難為的時代
法令規定,作家可以出版自己寫的書,我很想自寫、自印、自銷,做一個自食其力的單幹戶。幼年時期,我見過隱士一樣的自耕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 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於我哉!」詩人如此美化了他們。我心目中還有寫「湖濱散記」的梭羅,他自己製造鉛筆出售,我也沒忘記鄭板橋,他畫竹畫蘭,「不使 人間造孽錢」。
一九四九年我到台灣的時候,本土的成年人大半讀日文,讀古典漢文,沒有讀「的呢啊嗎」的習慣,青少年還在國音注音符號的幫助下「學而時習之,不亦苦哉。」沒有接受文學作品的能力,外來的「徙入者」壓力大,心情壞,飽受現實煎熬,還是一疊白紙對他用處比較大。
再說大家也窮,沒有餘錢,我手邊還有幾本舊書,使我想起當年做一個讀者也難。施翠峰譯「哈里我是純潔的」,九十四頁,一九五二年出版,每冊新台幣五元, 可以買五個山東大饅頭,全家一飽。張愛玲「秧歌」,二一○頁,一九五四年出版,每冊新台幣七元,夫婦二人一家兩天的菜錢。我還藏有一本當年的禁書,茅盾寫 的「世界文學名著講話」,開明書局出版,二八五頁,我從舊書攤偷偷摸摸買到,售價二十元,人人說「你真捨得」。
我必須記下,一九六八年、台灣的第四個「四年經濟計畫」完成了,民眾的收入年年增加,一九七七年(我退休生效的這一年),每戶平均所得新台幣十二萬元,郵政局的儲蓄存款共計五百億元,存戶都是基層公教和小康人家。孩子們口袋裡有了足夠的零用錢,每逢星期天書店裡擠滿了男女學生。
我必須記下,一九六八年九月,台灣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小學畢業生不經考試,直接升入初中,從此青少年的教育程度全都提高了。省政府增 設一百七十一所初中,七千六百九十八個班。到一九七○年,台灣已有一千萬人受過小學以上程度的教育,出現「全民閱讀」的盛況。我們曾經應邀參觀成衣加工出 口,偌大的廠房裡望不盡的縫紉機,縫衣的女工都是小姑娘,有人在縫紉機上擺著一本書,一個鈕釦釘好以後,下一個鈕釦對準針眼之前,她朝書本瞄上一眼,她看 的那本書竟是錢穆的「國史大綱」。
有一個名詞叫「版稅屋」,作家可以用版稅買房子。有沒有人管小說家高陽的汽車叫「版稅車」?他是第一個駕車送稿的作家。
出書既然有利可圖,馬上有人以盜印為業,照相製版的技術降低了盜印的成本,也縮短了他們作業的時間。讀者反對盜印,卻以買盜版書為樂,因為它便宜,這是經濟行為與道德行為的矛盾。一本書如果暢銷,它在發行後一個月之內就被盜印本逐出市場,作家和出版人都只是為盜印犯做馬前卒,長此以往,台灣文學的發展必然因之遲緩,也許萎縮。
第一個砲打盜印業的英雄是小說家王藍,他為了保衛長篇小說「藍與黑」的版權挺身出戰,我參加了他這一役。他在法院裡頭打官司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法院之 外,他遊說國民黨部、內政部、立法院和新聞媒體,呼籲保護所有文藝作家的權益,他把主觀的利益客觀化。他是「制憲國大」的代表,口袋裡裝著中華民國憲法, 那時公私集會大半邀請他發言,他當著台上大官大老的面,向會眾誦讀有關保護著作權的條文。他集新聞記者、抗日英雄。民意代表、小說作家、政党骨幹於一身, 熟悉運作技巧,加上口才和儀表出眾,把這個冷問題炒熱了。
說來好笑,那時候政府官 員都忘了版權應該受到保護,中央黨部居然有人表示,保護版權助長文學作品商業化,正確的辦法是多設文藝獎,提高獎金,引導創作的方向。南部有一位作家跟盜 印者對簿公庭,承辦檢察官認為翻印好書乃是一樁功德,予以「不起訴處分」,於是盜印者拿著法院的文書四處宣傳,自稱「合法翻印」。萬事起頭難,難在改變大 家的觀念,王藍在這方面是個先鋒。
許多作家,包括我在內,也讓自己的權利「睡眠」了,文章發表後拿到稿費,好像這就是全部的收益,出版單行本如果還有錢,那就是「外快」,有時候書已上市,「外快」沒有蹤影,也可以「安之」而已,王藍為版權奮鬥,多少人笑他自我宣傳。
甦醒的權利
我配合戰役寫了好幾篇文章,出席有關會議助勢,案件開庭審判,我到法院旁聽,發現被告神態恐懼,知道事有可為。這一役的戰果是,法院之內王藍勝訴,法院 之外,內政部答應修改著作權法,加重對盜印的處罰,中央黨部允諾從中協調,早日完成立法手續,大家從「權利睡眠」中醒來,一個面團團和氣生財的出版商,也 辣手把盜印者送進監獄,連黨國大老王雲五都親自率領警察去逮捕現行犯,他是商務印書館的負責人。作家巡查大小書店,搜羅盜版。我和隱地也曾遠征桃園鶯歌等 地,追究出售盜版書的書商。
那時著作人要享有著作權,先要經過政府審查認可,大家紛紛向內政部申請登記,這才發現、官僚習氣嚴重,手續諸多不便,要求仿照英美各國改為登記生效,這些願望多年後一一實現,其間又經過許多人持續努力,記得作家林海音、符兆祥都曾是重要角色。
春江水暖,形成文學市場的黃金十年,白銀十年。有一位朋友勸我退休以後搞出版,他說,「你的書白紙印上黑字就是錢」,一部稿子送到工廠排印,你開出兩個 月兌現的支票,你再把新書出版徵求預約的廣告送到報社,開給他一個月以後兌現的支票,廣告登出來,讀者四面八方向你的帳戶裡匯錢,這筆錢夠你付廣告費,書 印出來,你批給中盤商,再用他的錢付印刷費。「你看,這簡直是無本生意嘛」!
在此之前,出版社給我出過八本書,手裡握著自己的 書,那種溫軟的感覺,像母親的手掌撫摩你微微發燙的前額,我喜歡那種感覺。據說某些人手中握著鈔票的時候有這種感覺,他們發財,有些人手中握著大印的時候 有這種感覺,他們升官,有些人握著手槍的時候有這種感覺,他們從軍作戰,或者成為將軍,或者成為枯骨。如果你握著書本有這樣的感覺,那也就注定了你的命 運。
碎琉璃的命運
以前那八本書銷路很差,看相的人說,我得五十歲才會「成功」。我絕對無意提倡命相之學,生命中有此「插話」,聊資談助而已。我告訴自己,歲月驚心,再不可有一日空過。
如果我開一家出版社……?我猶豫過。那年代作家和出版社的關係猶如怨偶,書難銷,害出版人白費力氣,作家總懷疑出版社的帳目弄虛作假。出版社賺錢也真 難,某出版社老闆騎著腳踏車,沿街向書報攤收賬,擺攤的退役軍人扯住他的領帶要打,恰巧我碰見了,走上前抬出警備總部壓住他,我知道警總有人負責仲裁退役 軍人和一般民眾的糾紛,怕退役軍人受歧視,也防止退役軍人欺負平民。出版賺錢這樣辛苦,想要他和作家共安樂,恐怕也是希望他作聖賢,玩票寫書,種種流言可 以付之一笑,寫書謀生就要另當別論。自已經營自己的書,一切自作自受,心安理得,倒也能斷卻許多煩惱,如果連連打出王牌,奠定基礎,還可以給朋友盡一點心 意,那有多好。
我想自己先為賺錢出幾本書,安定生活,再清心寡欲寫,那未必淨賺錢的書。「開放的人生」完稿,有九家出版社爭取出版,小說家隱地創辦的「爾雅」著了先鞭,我的事慢慢來,他退伍創業,應該優先。我的「碎琉璃」先成,小說組同學蔡文甫的「九歌」列為第一批新書,我得給他壯膽,他手中有了「老蓋仙」夏元瑜,台大教授葉慶炳,加上我,才投下資本。好吧,我還有明天。
順便記下出版界的一則小掌故。某一出版社的老闆S,對「碎琉璃」很有興趣,我告訴他,這本書只能給「九歌」。文甫兄打算把這本書擺在第一批書的第一 本,S告訴文甫,「碎琉璃」三個字不吉利,於是夏老的「萬馬奔騰」調上來,這年的生肖恰好是馬。廣告刊出後,S又來找我,認為「碎琉璃」沒有得到重視,屈 居第二,他預約我的下一本書,許以「好好的安排」。我說,如果有下一本,我要自己出版了。(上)